哪些項目必須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?
發布時間:2019-0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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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提要]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、核準或者核報國務院審批、核準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。包括境外企業在國內建設項目。
必須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項目類型
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、核準或者核報國務院審批、核準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。包括境外企業在國內建設項目。
一些重大項目風險評估范圍(供參考)
目前,一些地方根據當地實際,按照“應評盡評”的要求。確定下列重點領域的建設項目應當開展風險評估工作:
2、環境設施:污水處理廠;固體廢棄物及危險廢棄物處理設施。垃圾處理設施。
3、能源:中心城區50萬伏變電站、郊區22萬伏及以上電力架空線路等大型電力設施;天然氣主干管網、加油加氣站、儲油儲氣罐等其它能源儲運設施;城市供熱設施。
4、工業:鋼鐵、有色、石化、化工原料、水泥等可能造成環境現狀改變或較大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。
5、社會事業:疾病預防控制中心、傳染病醫院、精神衛生中心、戒毒中心、殯葬火化設施、廣播電視發射設施。醫療衛生服務設施建設項目。
6、農業:畜禽糞便處理設施、動物處理設施、三級以上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。
二、涉及土地與房屋征收的建設項目
三、在項目規劃、環評公示階段發生社會不穩定問題且尚未化解的建設項目。
四、在居民密集區建設且對周邊群眾生產、生活具有一定影響的建設項目。
五、重大地質勘察和礦產資源開發項目。
六、項目單位應加強審批(核準)前的風險預研工作,凡是經預研判斷可能引發社會不穩定問題的其它建設項目。
必須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項目類型
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、核準或者核報國務院審批、核準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。包括境外企業在國內建設項目。
一些重大項目風險評估范圍(供參考)
目前,一些地方根據當地實際,按照“應評盡評”的要求。確定下列重點領域的建設項目應當開展風險評估工作:
一、易發生社會不穩定問題的重點領域建設項目:
2、環境設施:污水處理廠;固體廢棄物及危險廢棄物處理設施。垃圾處理設施。
3、能源:中心城區50萬伏變電站、郊區22萬伏及以上電力架空線路等大型電力設施;天然氣主干管網、加油加氣站、儲油儲氣罐等其它能源儲運設施;城市供熱設施。
4、工業:鋼鐵、有色、石化、化工原料、水泥等可能造成環境現狀改變或較大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。
5、社會事業:疾病預防控制中心、傳染病醫院、精神衛生中心、戒毒中心、殯葬火化設施、廣播電視發射設施。醫療衛生服務設施建設項目。
6、農業:畜禽糞便處理設施、動物處理設施、三級以上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。
二、涉及土地與房屋征收的建設項目
三、在項目規劃、環評公示階段發生社會不穩定問題且尚未化解的建設項目。
四、在居民密集區建設且對周邊群眾生產、生活具有一定影響的建設項目。
五、重大地質勘察和礦產資源開發項目。
六、項目單位應加強審批(核準)前的風險預研工作,凡是經預研判斷可能引發社會不穩定問題的其它建設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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